2025年3月27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聯合發布了《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稀奶油、奶油和無水奶油》(GB 19646-2025),將于2026年3月16日正式實施。該標準是在2019年行業內意見征詢和2020年公開征求意見基礎上形成。為方便了解標準修訂變化,食品伙伴網對2025版與2010版標準進行了梳理,供參考。
1、修訂產品術語定義
依據行業調研和實際需求,2025版標準新增了“調制稀奶油”定義,并允許添加除非乳源性脂肪外的其他食品原料。與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AC)發布的《奶油和精制奶油法典標準》(CXS 288-1976)中“調配稀奶油(指乳制品調配而成的稀奶油,可加或不加飲用水,最終產品的特點與稀奶油所述產品的特點一致)”相比,我國定義細化了原料范圍并量化了產品脂肪含量,而CAC定義更側重調配工藝及產品特性的一致性。
此外,2025版標準還調整了稀奶油、奶油和無水奶油的術語和定義,具體包括:刪除稀奶油定義中“添加或不添加其它原料”,修訂為僅允許添加或不添加食品添加劑,與新增的調制稀奶油定義進行區分;刪除奶油和無水奶油的定義中“經發酵或不發酵”的表述,允許奶油添加或不添加除非乳源性脂肪外的其他食品原料等。
2、更新相關指標要求
感官指標:新增對“調制稀奶油”感官指標的規定。
理化指標:新增對“調制稀奶油”的理化指標要求,指標數值與稀奶油一致;并同步更新脂肪的檢驗方法為GB 5009.6,酸度的檢驗方法為GB 5009.239,指標數值與2010版標準一致;刪除對非脂乳固體的理化指標限制等。
微生物限量:刪除對致病菌金黃色葡萄球菌的限量規定;沙門氏菌改為引用GB 29921中通用規定,指標數值與2010版一致。
3、完善標簽標識要求及明確術語間等效性
新增“4 其他”,規范了稀奶油標簽標識要求及明確了奶油、無水奶油術語間的等效性。具體包括:經發酵的稀奶油、調制稀奶油應標示為發酵稀奶油、發酵調制稀奶油;經人工調酸的稀奶油、調制稀奶油應標示為酸化稀奶油、酸化調制稀奶油;奶油也可稱為黃油,無水奶油也可稱為無水黃油。
小結
2025版標準是在調研其他國家/地區標法的基礎上形成,建議相關企業關注新版標準中工藝、理化及微生物指標、標簽標識的合規性要求變化,保證新舊標準平穩過渡,為消費者提供更安全、更優質的乳制品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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