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省衛生健康委于2024年10月12日發布《貴州省等同采納省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試行)》,標志著該省在推動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的道路上邁出了重要一步。這一舉措旨在創新和完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體系,通過資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則,促進省內外食品安全標準的對接與融合。
根據《辦法》,“等同采納”是指貴州省對省外已發布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進行評估論證后,認定其與省內標準具有同等效力。被采納的標準必須已經國家衛生健康委備案,并符合貴州省的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和飲食習慣,同時未發現食品安全問題。此過程涉及多個步驟,包括專家實地調研、部門溝通對接、資料審核以及最終由省衛生健康委決定是否采納并發布公告。
《辦法》還規定了動態管理機制,即根據省外標準的調整情況及省內跟蹤評價結果,適時組織專家進行科學論證。一旦“等同采納”的標準不再適合或原發布機構廢止該標準,貴州省將停止其等同采納。為了確保政策的便民性,《辦法》鼓勵各級機關、企事業單位及相關機構積極提出建議,附上佐證材料,以反映實際需求。
此舉不僅有助于提升貴州省食品產業的質量和安全水平,也促進了區域間的合作交流,為消費者提供了更安全、更多元化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