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任務來源,起草單位,協作單位,主要起草人
(一)任務來源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乳餅》列入2023年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計劃項目(云衛〔2023〕DB0011)。
(二)起草單位
本標準起草單位云南省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以下簡稱省質檢院),協作單位大理白族自治州檢驗檢測院(原大理州質量技術監督綜合檢測中心,以下簡稱大理院)。
(三)主要起草人
王亞琴、祝紅昆、馬雪濤、楊衛花、肖萌、牛之瑞、彭珍華、譚建林、姚佳、王吉祥、趙昱、張錫云、張雪媛、楊韻渲、符浩、柴梓鑫。
二、制(修)訂標準的必要性和意義
乳餅在云南食用歷史悠久,主要產于昆明市石林縣;大理州劍川縣、洱源縣、鶴慶縣,以及紅河州等地,又叫奶豆腐。2016年,原云南省衛計委制定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乳餅》(DBS53/ 009-2016)(以下簡稱《乳餅》2016版),對規范乳餅企業生產,維護云南特色食品安全起到了重要作用,為監管部門提供了有力的技術支撐。
2021年國家發布實施《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29921),對乳制品的微生物限量進行了更新。按照標準協調性、一致性的要求,對《乳餅》2016版作相應調整。對標準的術語和定義、理化指標、微生物限量等內容進行修訂。進一步提升乳餅質量安全水平,規范企業生產秩序,更好地保障乳餅質量安全,促進產業的健康發展。
三、主要起草過程
接到《項目任務書》后,省質檢院和大理院相關人員成立標準起草組,明確工作內容、工作組職責、任務分工和進度計劃。對國內相關政策法規、標準進行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確定了標準制定的工作方案。標準起草組按照方案執行,分別到昆明市石林縣、大理州劍川縣、洱源縣,以及紅河州等乳餅生產主產區進行調研,現場查看乳餅的生產過程,了解生產的關鍵控制點;并將采集樣品及時檢測和數據分析,形成了標準初稿,經多次討論和召開專家會征求意見并修改后形成標準送審稿。
四、主要條款的說明,主要技術指標、參數的論述
(一)樣品來源
通過在食品批發市場、集貿市場、商場超市、網絡平臺等渠道購買昆明、石林、彌勒、曲靖、大理等地企業和小作坊生產的乳餅產品進行檢測驗證,共采集樣品57組,其中預包裝產品6組,散裝產品51組,基本涵蓋了云南省乳餅生產的主要產區,能夠代表云南乳餅生產的質量狀況。
(二)術語和定義
通過對市場、生產企業實地調研,綜合生產企業、監管部門、相關專家等各方意見建議,結合實際情況,對《乳餅》2016版中乳餅的定義進行了修改。將乳餅的定義修改為“以生牛乳或生羊乳為原料,加熱,添加牛(羊)乳自然發酵后生成的酸水和(或)冰乙酸,經凝乳、過濾、壓榨成型、分割制成的非即食性乳制品。”
(三)原料要求
對乳餅生產所用原料作了規定,生牛(羊)乳:應符合GB 19301的規定;水:應符合GB 5749規定;冰乙酸:應符合GB 1886.10的規定。
(四)感官要求
感官指標是產品質量最直接最基本的要求,本標準從乳餅的外觀、滋味、氣味、色澤、雜質等進行了描述,并規定了檢驗方法。最終確定檢驗方法為:取適量樣品放入清潔白瓷盤中,自然光線下目視、鼻嗅。溫開水漱口,乳餅經熟制后品嘗滋味。滋味、氣味修改為:具有該產品應有的滋味和氣味,無異味。外觀、色澤等與《乳餅》2016版表述一致。
(五)理化及安全性指標
1、水分
對采集的乳餅樣品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水分的測定》(GB 5009.3)進行水分驗證檢測。水分含量在40.9g/100g—57.7g/100g之間,平均值為50.3g/100g。與《乳餅》2016版的水分限量要求一致,規定為≤60.0g/100g。
2、蛋白質
對采集的乳餅樣品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蛋白質的測定》(GB 5009.5)進行蛋白質驗證檢測。蛋白質含量在16.2g/100g—25.0g/100g之間,平均值為20.3g/100g。與《乳餅》2016版蛋白質限量要求一致:規定為≥14.0g/100g。
3、總脂肪
對采集的乳餅樣品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脂肪的測定》(GB 5009.6)進行脂肪驗證檢測。脂肪含量在19.8g/100g—30.5g/100g之間,平均值為24.6g/100g。與《乳餅》2016版脂肪限量要求一致:規定為:≥15.0g/100g。
4、鉛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GB 5009.12)進行鉛驗證檢測,鉛檢測結果顯示乳餅中55組樣品<0.05mg/Kg,2組樣品檢測值分別為0.095mg/Kg和0.0812mg/Kg,均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的規定(鉛≤0.2mg/Kg)。
5、真菌毒素限量
按照《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黃曲霉毒素M族的測定》(GB 5009.24)進行黃曲霉毒素M1驗證檢測,50組樣品均為未檢出(定量限:0.05μg/kg),7組樣品黃曲霉毒素M1的含量范圍在0.0292—0.256μg/kg,所有檢測樣品均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的規定。
6、微生物指標
云南省乳餅的生產企業較少,大多數以小作坊和個體加工為主,預包裝產品采集到6個樣品。經采樣檢測分析,參考日常各類檢測數據及生產實際,預包裝產品微生物限量應符合:大腸菌群n=5;c=2;m=100;M=1000CFU/g;沙門氏菌n=5;c=0;m=0/25g;金黃色葡萄球菌n=5;c=2;m=100;M=1000CFU/g、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n=5;c=0;m=0/25g的要求。其致病菌指標與《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一致。
共對采集到的29個散裝產品進行微生物指標檢測,29個樣品中均為未檢出沙門氏菌、單核細胞增生李斯特氏菌(/25g);28個樣品金黃色葡萄球菌為<10CFU/g,1個樣品結果為460CFU/g,29個散裝產品霉菌和大腸菌群檢出情況較為普遍,但因乳餅為非即食產品,霉菌和大腸菌群在加熱過程中均可被殺滅,故對散裝產品的微生物限量不作規定。
7、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五、征求意見的采納情況,重大意見分歧的處理結果和依據
向省內8家相關監管部門、檢驗檢測機構、企業及相關單位征求意見,共收集修改意見建議16條,采納4條,部分采納3條,并對標準作出針對性修改。本標準在編寫過程中沒有重大意見分歧。
六、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無。
《云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乳餅》編寫組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