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標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本標準為新制定標準,適用于預期印刷在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上,直接接觸食品或間接接觸食品但其成分可能轉移到食品中的油墨,也包括與油墨配套使用的光油。
(二) 標準為什么要對油墨產品進行分類管理?
標準將油墨分為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和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預期不與食品直接接觸,其與食品間通常有一層或多層材料阻隔;而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預期與食品直接接觸,其中的物質通過遷移或脫落轉移到食品中的可能性較高。兩者可能引起的食品安全風險有差異,因此本標準分別規定了不同要求。
(三)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可以使用哪些原料?
對于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其添加劑及基礎原料僅允許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及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告中批準使用的物質,且其質量規格應符合相關標準的要求。對于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標準對于其所用著色劑進行了特別規定;著色劑之外的其他基礎原料應為我國批準用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基礎原料;所用添加劑則應符合GB 9685和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告的要求。此外,標準還規定直接接觸食品用油墨所用添加劑和基礎原料也可用于間接接觸食品用油墨。原料要求部分厘清了油墨基礎原料與添加劑的管理范疇,在保障食品安全的基礎上擴充了食品接觸用油墨可使用的原料物質名單,解決了行業實際問題。
(四) 油墨應符合哪些通用理化指標的要求?
為了管控原料和終產品可能帶來的安全風險,標準針對印刷前的油墨產品和印刷后的油墨層分別規定了通用理化指標要求。對于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油墨產品,標準規定了5種重金屬的殘留量要求,同時規定了檢測方法。對于印刷油墨層,標準規定了總遷移量、高錳酸鉀消耗量、重金屬(以Pb計)和芳香族伯胺遷移總量等限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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