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按照2023年強制性國家標準復審計劃安排,國務院有關部門對175項強制性國家標準開展了復審工作,形成了復審結論。依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現對《醫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療與患者接觸且具有電氣連接輻射探測器的劑量計的安全專用要求》等7項復審結論為“廢止”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4年10月10日前通過全國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反饋有關意見和建議。
聯系電話:82262616
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
2024-09-10
序號 | 標準號 | 標準名稱 | 歸口部門 | 復審結論 | 備注 |
1 | GB 9706.21-2003 | 醫用電氣設備 第2部分:用于放射治療與患者接觸且具有電氣連接輻射探測器的劑量計的安全專用要求 | 國家藥監局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
2 | GB 20816-2006 | 車輛防盜報警系統 乘用車 | 公安部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
3 | GB 29410-2012 | 家用二甲醚燃氣灶 | 住房城鄉建設部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
4 | GB 4943.23-2012 | 信息技術設備 安全 第23部分:大型數據存儲設備 | 工業和信息化部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
5 | GB 13510-1992 | 食品添加劑 三聚甘油單硬脂酸酯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
6 | GB 1986-2007 | 食品添加劑 單、雙硬脂酸甘油酯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
7 | GB 21657-2008 | 橡膠加工煉膠車間防塵規程 | 國家衛生健康委 | 廢止 | 廢止過渡期: 公告即廢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