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與原標準相比,本標準有哪些主要變化?
本標準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金屬材料及制品》(GB 4806.9-2016)的修訂。與原標準相比,標準進一步細化了原料要求;基于風險評估結果修訂了理化指標,增加合金元素遷移限量指標;根據遷移試驗研究結果修訂了遷移試驗特殊要求(附錄A),明確了預期重復使用的金屬材料及制品遷移試驗次數要求;刪除了特殊使用要求,金屬材料及制品的具體使用情形(可接觸食品類別、使用溫度等)應由生產企業根據遷移試驗結果進行安全性評估后確定,并對特殊使用要求進行標識。
(二) 金屬材料及制品的原料要求有何變化?
修訂后標準對于原料要求的變化主要包括:一是增加了對金屬表面處理過程的原則性要求,重點管控該工藝過程中可能產生的有害物質的安全風險。二是增加了金屬基材和金屬鍍層中合金元素和雜質元素要求,從源頭杜絕部分風險較高的金屬材料用于生產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三是刪除了關于不銹鋼材料體型與用途的規定,企業可根據產品預期用途及安全性評估結果自行選擇合適的不銹鋼材料,以利于企業自主開發創新。
(三) 金屬材料及制品的理化指標要求有何變化?
本次修訂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修改了金屬材料及制品理化指標要求,統一規定了各類金屬材料及制品中雜質元素和合金元素的遷移量指標。對于成分已知的材料,標準規定可根據材料成分確定待測合金元素種類,無需檢測所有規定的合金元素限量指標。
(四) 金屬材料及制品的遷移試驗要求有何變化?
本次修訂統一了各類金屬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擬物和遷移試驗條件的選擇要求,規定了重復使用的不銹鋼和其他材質金屬制品的遷移試驗次數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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