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了《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關于加強標準制定與實施監督工作的指導意見》 (國市監標創發[2025]2號),旨在加強標準制定與實施的監督工作,更好發揮標準化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基礎性、引領性作用。加強標準制定的監督,該指導意見強調了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制定全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具體措施:
對于國家標準,指導意見要求強化全過程規范化管理,嚴格限制強制性標準的范圍,確保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標準“應強盡強、能強則強”。同時,加強立項審評、起草、技術審查等環節的監督,提升審評工作質量和效率。
對于行業標準,指導意見要求加強行業標準制定合規性和協調性監督,防止利益輸送和不正當競爭。加強行業標準之間、行業標準與國家標準的協調性評估。嚴格行業標準編號、復審、備案管理,清理未經審查批準公布的行業標準代號。
對于地方標準,指導意見要求嚴格限定地方標準制定的權限和范圍,規范立項評估和技術審查,加強對地方標準編號、復審、備案等情況的監管。
對于團體標準,指導意見要求加強對團體標準制定行為的規范引導,完善制定程序,加強經費管理,保障外商投資企業平等參與。同時,健全監督抽查工作機制,嚴查違規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