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于2025年2月14日發布了《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旨在進一步規范本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管理工作。該辦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3號)等法律法規及文件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
《重慶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第一條明確了制定本辦法的目的,即為了落實食品安全“最嚴謹的標準”要求。第二條指出,本辦法適用于重慶市內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起草、審查、發布和備案等全過程。第三條則詳細闡述了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工作的三大基本原則:
依法依規制定:所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必須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規章、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等,不得有任何違反之處。
保障公眾健康:食品安全地方標準應基于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充分考慮重慶市食品特點和飲食習慣,做到科學合理、公開透明且安全可靠。
體現地方特色:對于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者現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無法涵蓋、產業發展迅速,并且需要統一規范管理的地方特色食品,則可制定相應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這些原則不僅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制定提供了明確的方向,也強調了地方特色的重要性,確保標準既能滿足國家法規的要求,又能適應本地市場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