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標準在批準發布前,需進行一次綜合地、政策性地、全面地審查,其審查的內容與要點如下: 1. 宏觀審查。審查標準的幅面是否符合規定,標準的名稱與內容是否相符,頁數是否齊全,有無簽字和公章,附件是否齊全; 2. 完整性審查。標準內容是否完整; 3. 內容審查。標準中的各項規定是否正確,有無互相矛盾之處,指標水平定的是否合適; 4. 格式審查。封面、正文各欄的位置是否符合規定,章、條等的編號、移行等是否符合規定,公式、表格、標題的格式是否符合規定等; 5. 統一性審查。名稱、計量單位及符號、引用標準的條文與原文等是否統一,與有關標準是否統一; 6. 數字審查。審查數值是否正確、是否符合一定的規律,有關數值之間有無矛盾; 7. 圖形審查。是否符合機械制圖標準; 文字審查。是否做到了層次分明,語言通順,文字簡練,限定準確,用語得當,用字正確,標點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