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地方標準管理辦法》,按照《青海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開展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青市監函〔2023〕252號)要求,我廳組織對2021年之前批準發布的部分青海省地方生態環境標準開展了標準實施評估和復審,經技術審查等提出復審結論。
現將《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導則》等16項青海省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復審結論進行公示。
公示時間:2024年4月11日至2024年4月25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和個人如有異議,可以提出書面意見,單位意見應加蓋公章,個人意見應署明真實姓名、身份證號和聯系電話,于公示截止日期前反饋西青海省生態環境廳法規與標準處。
聯系人:張湧,聯系電話:0971-8116762,地址:西寧市南山東路116號,郵編:810007,電子郵箱:zhangyongstu@163.com
附件:《建設項目施工期環境監理導則》等16項青海省地方生態環境標準復審結論
相關標準如下:標準編號 | 標準名稱 | 復審結論 |
DB63/T 1207-2013 | 土壤 總硒的測定 原子熒光光譜法 | 廢止 |
DB63/T 1777-2020 | 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排放標準 | 修訂 |
DB63/T 1870-2020 | 水質 涕滅威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繼續有效 |
DB63/T 1871-2020 | 牧草 7種金屬元素的測定 微波消解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 | 繼續有效 |
DB63/T 1872-2020 | 牧草 汞和砷的測定 微波消解原子熒光法 | 繼續有效 |
DB63/T 1873-2020 | 固定污染源廢氣 低濃度顆粒物的測定β射線法 | 繼續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