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4806.12-2022)
竹木材料為我國傳統的食品接觸材料,具有悠久的生產和使用歷史。由于竹木材質的天然特性,其可能由于微生物滋生或使用防腐劑、防霉劑、漂白劑等引起食品安全風險。本標準為有效管控此類風險制定,適用于以竹、木或軟木為原料制成的各類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標準規定了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的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微生物限量以及其他技術要求。理化指標規定了總遷移量、甲醛、二氧化硫、五氯苯酚及其鹽類的遷移限量以及噻菌靈、鄰苯基苯酚等四種殺菌劑的殘留限量。微生物限量直接引用《消毒餐(飲)具》(GB 14934)相關要求。二氧化硫遷移量、殺菌劑殘留限量等指標規定了相應的檢測方法。
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
本標準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16)的修訂。標準修改了感官指標,允許天然木質素的輕微遷移,以適應應用越來越廣泛的未漂白和未添加著色劑的本色紙的使用需求。基于實驗分析結果,取消了因紙制品中的木質素和總糖導致的高錳酸鉀消耗量指標。標準基于風險評估結果,結合我國行業實際情況,新增了1,3-二氯-2-丙醇(1,3-DCP)和3-氯-1,2-丙二醇(3-MCPD)的殘留限量,以有效控制其污染;相關生產企業應嚴格控制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中氯丙醇的殘留,保證其符合限量要求。
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GB 14930.1-2022)
本標準是對《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GB14930.1-2015)的修訂。標準基于風險評估結果,結合我國行業實際情況,分別設置了A類(清洗食品)和B類(清洗餐具、飲具以及預期直接接觸食品的工具、設備、食品包裝材料和容器)食品用洗滌劑中1,4-二惡烷的限量指標。標準分別針對A類和B類產品規定了不同的原料要求,在原國家衛生計生委《食品用洗滌劑原料(成分)名單(第一批)》的基礎上新增了A類洗滌劑產品允許使用的原料(成分)名單,并增補了部分經過安全性評估的常用原料物質。食品用洗滌劑產品應根據其不同類別分別符合相應的原料要求,當原料不屬于我國允許使用的食品用洗滌劑原料時,應通過食品相關產品新品種行政許可程序進行申報。
為盡可能降低洗滌劑殘留在食品中的量,指導消費者正確使用洗滌劑,修訂后標準新增使用洗滌劑后應采用漂洗等方式去除的標示要求,要求標示“洗滌劑在清洗污垢后應采用漂洗等有效方式去除”或其他類似用語。
GB 4806.12-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竹木材料及制品GB 4806.8-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用紙和紙板材料及制品
GB 14930.1-202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洗滌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