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衛生健康委,自治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服務中心,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定工作,根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及備案指南》《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令第10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現公開征集2025年度寧夏回族自治區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范圍
(一)強化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對產業發展的規范作用,助力“六特六優產業”發展,在貫徹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基礎上,對沒有國家標準的地方特色食品,需要在我區范圍內規范食品產品和工藝要求、國家標準未覆蓋的檢驗方法與規程及促進地方食品安全監管的生產加工過程要求。
(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包括食品及原料、生產經營過程的衛生要求、與食品安全有關的質量要求、檢驗方法與規程等食品安全技術要求。
(三)需要修訂的現有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四)有以下情形的不予立項:
1.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
2.不屬于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要求、配套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或檢驗方法的;
3.食品類別屬于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食品原料的;
4.食品類別屬于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的(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
5.其他與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矛盾的情形。
二、立項申報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以注重健康引領,圍繞我區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需求,規范評價和開發地方特色食品,科學設定地方特色食品安全性指標,促進地方特色食品產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在嚴守食品安全底線的基礎上,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多層次營養健康需求。
(二)立項建議應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結果為依據,將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風險的因素作為控制重點,科學合理設置標準內容,確保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科學合理、安全可靠、防控風險。
(三)立項建議應有前期科研基礎,充分參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其他地方食品安全標準,確保與相關食品安全標準相協調。
(四)自治區有關部門以及任何單位、公民、法人、行業協會或其他組織均可提出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建議。鼓勵相關領域權威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的單位或個人聯合組成協作組,共同承擔標準起草工作,以便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五)立項負責人應當具有高級專業技術任職資格,熟悉食品安全標準管理法律法規,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工作嚴謹,責任心強。
三、報送程序與時限
(一)各級衛生健康、工業信息化、農業農村、商務、市場監管、林業草原、糧食物資儲備等部門及個人可提出標準立項建議,填寫《寧夏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申報書》(見附件),經上級主管部門審核蓋章后報送(含電子版材料和書面紙質材料)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服務中心。
(二)申報截止日期:2025年6月16日。
聯 系 人: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服務中心 劉凱 劉嘉鑫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健康綜合處 張娜
電 話:0951-5092012、0951-5058176
電子郵箱:nxwsjd_001@163.com
報送地址:自治區衛生健康綜合服務中心204室,銀川市興慶區勝利街70號
自治區衛生健康委員會辦公室
2025年5月12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