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16日,天津市衛生健康委員會發布《關于公開征集2025年度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的通告》,面向社會廣泛征集相關標準建議。此次立項建議的征集截止時間為2025年5月30日。
根據通告內容,本次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立項范圍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和《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相關規定,主要包括以下三類標準: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
(二)地方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規范標準;
(三)使用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檢測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中指標的檢驗方法標準等。
地方特色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非法添加物質及摻雜摻假鑒別等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此次征集旨在進一步完善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體系,提升地方特色食品的質量與安全水平,保障公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