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場監管總局發布《認證認可行業標準管理規定》,旨在加強認證認可行業標準管理,規范標準制修訂工作,提高標準質量與效能。
規定明確所稱認證認可行業標準是指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職責,對沒有推薦性國家標準又需要在全國認證認可行業范圍內統一的技術要求所制定的標準。
認證認可行標包括認證認可基礎、認可活動、認證活動(不含產品標準)、檢查活動、實驗室活動、其他認證認可行業的組織機構、人員相關活動等標準。
明確認證認可行標代號為“RB”。
明確了幾個時間:
1、認證認可行標制定周期一般不超過二十四個月,修訂周期一般不超過十八個月。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提前三十日提出書面申請,經國家認監委批準。延期一般不得超過十二個月。
2、認證認可行標的制修訂征求意見稿和編制說明應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期限應不少于三十日。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2025年3月19日起施行,《認證認可行業標準制(修)訂工作程序》(國認科〔2018〕15號)同時廢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