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縣、自治縣衛生健康委,各有關單位:
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和《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現在全省范圍內公開征集 2025 年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和修訂立項建議,F將有關申報事項通知如下:
一、立項條件和范圍
(一)立項建議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和國家衛生健康委相關政策要求,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符合我省省情,具有可行性,有利于提升我省食品產業發展水平和食品安全監管需求。
(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的范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和《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九
條的規定;包括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地方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規范標準、使用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檢測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中指標的檢驗方法標準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不得與法律、法規、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國務院部門規章、公告等矛盾、沖突;不應當包括特殊食品標準、食品添加劑使用及質量規格標準、食品相關產品標準、農藥獸藥殘留限量及檢驗方法標準、非法添加物質及摻雜摻假鑒別檢驗方法等。
(三)不能申報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修訂項目的情況有: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已經涵蓋的;不屬于地方特色食品的安全要求、配套生產經營過程衛生要求或檢驗方法的;食品類別屬于嬰幼兒配方食品、特殊醫學用途配方食品、保健食品、屬于列入國家藥典的物質(列入按照傳統既是食品又是中藥材物質目錄的除外);其他與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相矛盾的情形。
二、立項申報要求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均可單獨或者聯合提出我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或修訂項目建議。
(二)立項建議應當具備前期科研基礎和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立項建議要明確目的、意義及必要性;對擬制定的食品安全地方標準,還應當充分說明其地方特色,以及相關國家標準是否涵蓋的情況,立項建議內容應當包括所要解決的主要食品安全問題、立項的背景和理由、國內外情況簡要說明、現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可能產生的經濟和社會影響、地方標準起草候選單位等。
(三)項目起草單位應當具備相應技術能力的獨立法人資格,保障項目執行所需人員、經費、科研等方面條件。提倡由研究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行業協會等單位組成標準起草協作組,并由起草單位牽頭共同擬制標準草案。
(四)項目負責人應當具備《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辦法》規定的條件。
(五)立項建議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已立項或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三、報送時限及程序
申報立項建議時,應當同時報送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我委將組織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進行立項論證。
(一)電子文檔報送。按照《2025 年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填寫,與相關支持性材料的電子文檔(包括 word 版和紙質文件掃描 PDF 版)一并發送至電子郵箱:hnyzspc@hainan.gov.cn。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所填《2025 年海南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性材料加蓋本單位公章,郵寄至海南省衛生健康委藥政食品處。(聯系人:劉涵,電話:65320937,地址:海口市海府路 38 號,郵政編碼:570203。)
(三)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25年5月8日。
海南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