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上海市食品安全條例》等規定,現決定即日起廢止《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色拉》(DB31/2012-2013)、《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冷面》(DB31/2014-2013)、《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復合調味料生產衛生規范》(DB31/2003-2012)、《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火鍋食品中罌粟堿、嗎啡、那可丁、可待因和蒂巴因的測定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DB31/2010-2012)和《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味精中硫化鈉的測定》(DB31/2021-2013)。
特此通告。
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 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