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做好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定工作,根據《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公開征集2025年度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具體要求如下:
一、立項范圍
依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有關規定,按照《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3號)要求,對地方特色食品、沒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但需要在山東省范圍內統一實施的,可以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立項建議要求
(一)應以保障公眾身體健康為宗旨,充分反映我省食品特點和食品產業發展需求,有利于解決我省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中的問題。
(二)應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評估結果為依據,將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食品安全風險的因素作為控制重點,科學合理設置標準內容。
(三)應有充分的研究數據和結論。提交立項建議的同時應當提供支持立項建議的工作基礎和條件、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
(四)不應與國家衛生健康委、農業農村部等相關部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重復。
(五)立項建議征集范圍不包括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新食品原料以及保健食品。
三、立項建議主體
(一)任何單位、個人和組織均可提出立項建議。鼓勵相關單位聯合提出立項建議。擬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為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學術團體或行業協會。
(二)擬承擔標準起草的工作單位應當具有標準制定、修訂的工作經驗和科研設備,能夠支持標準起草人工作,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鼓勵科研、教育機構等牽頭承擔同一領域的多個標準。
(三)標準起草工作的負責人應當熟悉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管理法規,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學風嚴謹,責任心強。
(四)標準起草單位和負責人應當熟悉相關領域食品安全情況,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和溝通能力,能夠了解各方面意見。
四、報送時限及程序
(一)申報立項建議時,應填寫《山東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附件),并將相關科學文獻、專家論證意見加蓋單位公章后,郵寄至省疾控中心(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辦公室)。以上材料電子版同時發至郵箱:sdsjbyfkzzx-sps@shandong.cn。
(二)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25年6月15日。
(三)對符合條件的立項建議,我委將委托省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審評委員會秘書處組織專家論證,并公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計劃。
聯系人:王克波,賈衛國;電話:0531-82679413(兼傳真);
通訊地址:濟南市歷下區經十路16992號,郵編:250014。
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
2025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