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各設區市、贛江新區、省直管縣(市)市場監管局,省計量測試學會,各有關單位:
為做好2025年度江西省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申報工作,提高計劃項目的科學性、有效性和公開透明度,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范圍
(一)列入市場監管總局《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以及用于貿易結算、安全防護、環境監測、醫療衛生的計量器具新產品,尚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的,或確有迫切需要的,本著從嚴控制的原則,可申報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二)未列入市場監管總局《實施強制管理的計量器具目錄》的計量器具,尚無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的,如有迫切需要,本著從嚴控制、積極審慎的原則,可申報制地方計量校準規范;確有必要制定檢定規程的,本著從嚴控制的原則,可申報制定地方計量檢定規程。
(三)現有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校準規范已不適應現行法律法規、管理和技術要求,仍存在使用需求的,可申報修訂。
二、申報條件
申報項目應經充分調研,并確認符合以下條件:
(一)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充分考慮與國內外相關標準/技術規范的兼容性,且未納入近期全國計量專業技術委員會或行業主管部門制訂計劃。
(二)主要起草單位應具備牽頭制定相關計量技術規范的技術實力,擁有技術規范所對應同類或相近的計量標準或測量設備,現有技術基礎等條件能夠滿足規范實施要求,具備規范中主要方法的技術驗證手段,且已形成規范編寫框架或初稿。如涉及相關科研成果尚未開展實際應用的,應有充分證據證明其可用于開展相應檢定、校準工作。
鼓勵各省直有關部門及其管理的行業領域、科研機構、高等院校、校準機構、計量器具制造企業等申報或參與相關計量技術規范起草項目。
(三)起草人一般應為具有相關專業技術領域從業經歷、行業領域工作背景(含技術設備設計研發、生產經營等)或計量技術規范的制(修)訂經驗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報要求
(一)請省檢驗檢測認證總院、各設區市、省直管試點縣(市)市場監管局抓緊安排部署,組織本單位和轄區內的法定計量技術機構、產業計量測試中心、社會組織、科研機構、高等院校和企事業單位,緊貼產業、經濟、社會發展和法制計量監管需求,立足當前計量科學技術及其應用發展的實際,通過調研論證、廣泛聽取意見建議,提出科學合理、切實可行的項目。同時,認真組織篩選申報,做好申報項目的查新確認、申報條件符合性、內容真實性審查等工作,提高規范項目質量。除法定計量技術機構外的其他計量校準機構的規范項目申報工作由省計量測試學會按要求組織開展。
(二)請各項目申報單位認真組織填寫《江西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制修訂項目申請書》(附件)并加蓋單位公章,申請書應明確主要起草人、參與起草人等信息,確保申報項目的科學性、前瞻性、創新性和實用性,于2025年3月10日前將紙質申請書(一式兩份)和電子版報省市場監管局計量處。省局將組織專家對申報項目開展綜合評審,擇優列入2025年度地方計量技術規范制修訂項目計劃。
聯系人:王艷
聯系電話:0791-86355280
郵箱:jxsjjlc@amr.jiangxi.gov.cn
附件:江西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制修訂項目申請書
江西省市場監管局辦公室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開發布)
附件
編號:
江西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制修訂
項目申請書
項 目 名 稱
制定/修訂
申 請 單 位
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申 請 時 間
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印制
填 寫 說 明
1.制修訂江西省地方計量檢定規程和計量校準規范應當填寫本申請書。
2.本申請書由主要起草單位填寫,經單位蓋章后,報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處。
3.本表用A4紙填報,可按內容自行調整表格大小。如需另附材料的,可附在申請書后。
4.申請書“編號”由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處統一填寫。
5.本申請書一式兩份,由起草單位、江西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計量處各留存一份。
項目申請單位 | 經營范圍 | |||||
或從業領域 | ||||||
項目負責人 | 聯系電話 | 地址及郵編 | ||||
項目申請單位情況簡介 | ||||||
項目主要 起草單位 情況及參與起草單位簡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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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主要起草人及參與起草人情況簡介 | ||||||
一、制定或修訂的目的、意義,國內外(省內)相關技術規范現狀和發展趨勢 | ||||||
二、需求分析(重點說明省內被檢/校計量器具現狀) | ||||||
三、基礎條件現狀(設備、設施和人員能力等) | ||||||
四、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預測分析 | ||||||
五、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的技術關鍵和可行性分析 (一)技術關鍵 (二)可行性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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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檢定規程/校準規范的主要內容 | ||||||
七、檢定規程/校準規范項目計劃進度預計和經費概算 (一)進度預計: …… (二) 經費概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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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 明 本單位/本人申請的《XX檢定規程/校準規范》基于深入調研,相關事實和數據真實,特此聲明! (如項目主要起草單位和主要起草人、參與起草單位和參與起草人為其他單位或個人的,已與其取得聯系并保證相關情況屬實。) 申請單位或申請人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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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計量處審查意見: (蓋章)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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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