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31日,為深入實施《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嚴格落實《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的有關要求,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印發《關于嚴格國家標準研制周期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全國專業標準化技術委員會等有關單位壓實各方責任,嚴格落實國家標準研制周期有關要求,不斷提高國家標準制修訂效率。食品伙伴網特別提示有意牽頭或參與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的企業、社會團體及相關單位,密切關注并遵循關于國家標準研制周期的最新要求,以確保國家標準研制工作的順利進行。
1.國家標準制定周期嚴格落實
根據《國家標準管理辦法》《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強制性國家標準研制周期一般不得超過2年,推薦性標準一般不得超過18個月。不能按照項目計劃規定時限報送的,組織起草部門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國務院標準化行政主管部門說明情況,并申請延長期限。強制性標準延長時限不得超過12個月,推薦性標準延長時限不得超過6個月。
《通知》進一步明確,2025年1月1日起,國家標準研制嚴格實施周期管理,通過“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信息系統”自動管理標準研制周期,超期的項目計劃將自動凍結,標準歸口單位不能再進行任何操作。
2.終止項目原則上不支持重新申請立項
根據《通知》的要求,標準技術司匯總自動凍結的項目計劃,組織召開專題會議研究,報請國家標準委委務會審議后,公開發布計劃終止通知,正式終止項目計劃。對于終止的項目計劃,國家標準技術審評中心負責加強項目計劃申請審查,原則上不支持重新申請立項。確有需要重新申請立項的項目計劃,標準歸口單位應當說明理由、問題解決情況、保障項目計劃按期完成的具體措施、后續工作安排等,并對完成時間作出承諾。審評中心組織專家進行審查和研判。重新申請立項的項目計劃,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補助經費不再重復支持。若有相關企業、社會團體及相關單位在后續進行項目申報時,應注意對終止項目重新立項的相關要求。
3.開展項目計劃完成情況跟蹤統計
《通知》要求自2025年1月1日起,加大國家標準項目計劃完成情況跟蹤,開展標準歸口單位項目計劃完成情況統計分析并進行排序。建立工作情況通報制度,每年統計發布各部門、行業協會、技術委員會完成的項目計劃平均周期。2023年1月1日以后立項且尚未報批的項目計劃也納入統計范圍。
4.統計結果應用
同時《通知》明確對標準研制周期嚴重不達標且項目計劃完成情況排名靠后的技術委員會,可作出暫停標準立項的決定。標準技術司組織重新評估該技術委員會工作范圍、工作制度有效性恢復工作的必要性,視評估情況恢復運行或予以撤銷。連續兩次被作出暫停標準立項處罰決定的技術委員會予以撤銷。對標準研制周期嚴重不達標的部門、行業協會予以提醒敦促,必要時,報送國務院標準化工作協調機制。
結語
《通知》是對《市場監管總局標準技術司關于加強國家標準制修訂周期管理的通知》(市監標技〔司〕函〔2023〕15號)的進一步規范落實,其不僅致力于提升標準制修訂的效率與時效性,而且在優化項目計劃管理、加強技術委員會及相關單位管理等方面有著重要意義。此《通知》與企業、社會團體及相關單位參與國家標準的研制周期緊密相關,因此,食品伙伴網特別提醒各相關單位應積極響應并落實關于國家標準研制周期的各項要求,以期不斷提高國家標準制修訂的整體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