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質監局稱,12月起實施的新標準對產品提出了最起碼的安全要求
本報訊:從下個月開始,一次性塑料餐具的生產將有國家標準可依。記者26日從國家質檢總局網站上獲悉,《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從12月起正式實施,一次性塑料餐具不能再隨意標注"可降解"字樣,新標準對其生物分解率提出了具體要求。記者走訪珠海市場發現,大型超市所售一次性餐具都有合格證,而外賣店和燒烤店使用餐具則質量良莠不齊。
一次性塑料餐具之前并無國標可依,下月起實施的新國標,對一次性塑料餐具的范圍進行了明確的界定,指一次性使用的餐盒、刀叉、杯子等,不包括食品包裝物。同時規定,并不是所有的餐具都能標注"可降解"字樣,只有使用樹脂或其他熱塑成型加工而成的一次性塑料餐飲具,才可標注"可降解",且對"可降解"餐具的成分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例如"生物降解"的餐具,生物分解率需達到60%.
記者26日走訪珠海幾大超市發現,在售的一次性塑料餐具都貼有合格證明,并標明產品原料;而拱北一帶的外賣店和燒烤店使用的一次性餐具,記者沒有看到合格標志,服務員也表示并不知道餐具需要有質量合格證明。
市質監局相關人士稱,標準的出臺有滯后性,新的標準彌補了這一領域的空白,對產品提出了最起碼的安全要求,將會促進生產廠家的優勝劣汰。而新規執行后,監管部門將對生產廠家進行新規宣傳及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