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實施已經一個月了。行業的關注點開始轉向對于這部大法的貫徹和執行,與此同時,對于法規的"解讀"之聲逐漸減弱。但事實上,仍然有很多企業對于《食品安全法》缺乏基本的理解。
日前,筆者參加了一個專門針對企業的關于《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的研討會。在會上,很多企業對于法規發表了極為"外行"的言論。比如:"餐飲企業不屬于食品安全法管理"、"法規中為何沒有規定對發布虛假廣告媒體的處罰"、"進口食品中的添加物質是不是也按照食品安全法管理"等。其實這些問題在《食品安全法》中都有相當明確的答案,可偏偏這些問題還出現在很多企業家口中。
一位企業老總道出了其中的原委:"在企業中有專門的班子解決食品安全方面的問題,只要他們熟悉《食品安全法》就夠了。而且現在的各路專家對食品安全都有自己的見解,我學習那么多也沒用。作為企業家,需要的只是一個食品安全意識,不必拘泥于法條。"
如此超脫的觀點聽來有幾分道理,實則是企業家管理責任和良好經營能力的缺失。可以肯定,對于《食品安全法》條款完全生疏的企業家不可能樹立起正確的安全生產和經營意識,更不可能帶領企業實現良好安全的生產過程。在注重行為規范和法律規范的社會經濟環境下,一個領導者對于相關法律會誤解的企業,將會在市場競爭中被淘汰出局。
《食品安全法》是一部新的法律,更是一部能夠推進我國食品工業實現產業升級的法律。只有在法律出臺之始,對其進行認真學習和準確理解,才能使這部法律在貫徹和實施的過程中,不偏差、不走樣,有一個良好的基礎,最終讓整個行業在依法行事的過程中獲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