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9年,中共中央 國務院發布《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貿易高質量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和提升貿易數字化水平,具體包括:加快數字貿易發展,推進文化、數字服務、中醫藥服務等領域特色服務出口基地建設;積極參與全球數字經濟和數字貿易規則制定,推動建立各方普遍接受的國際規則。為有效推進數字貿易交易規范,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國貿促會章程》,于近期立項了《數字貿易交易規范指南》團體標準,項目計劃編號分別為:CCPIT-CSC-JH2021183。該標準起草工作由深圳大學中國質量經濟發展研究院、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和廣東省貿促會共同牽頭組織,擬于2022年底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為了更好地推動該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數字貿易交易規范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起草單位應為依法經營、業績突出,作為數字貿易領域排名前列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起草單位應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二)起草人應熟悉數字貿易交易規范等相關工作,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
二、 起草單位、起草人權利和義務
(一)在正式發布《數字貿易交易規范指南》團體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列入相關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的名稱。
(二)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數字貿易交易規范指南》團體標準起草人名單。備注:每個單位原則上限定為列名1人。
(三)能夠堅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與該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研討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
(五)能夠共享本單位在數字貿易交易規范等領域所取得的優秀成果,提供給標準起草工作組參考。
(六)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逐字逐句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七)在可以公開的前提下,向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個人相關研究成果、經典案例和數據,供起草標準參考。
(八)起草單位不得在會議及公共場合攻擊、損毀同行。
三、名額限制
將根據報名情況,選取30家以內的數字貿易等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作為此項標準起草單位。
四、 參與原則
《數字貿易交易規范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要求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并給予一定的技術支持,以確保標準制定計劃項目按時完成。
五、 申報要求
擬申請成為《數字貿易交易規范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請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有關文字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前傳真或郵寄至深圳大學。
六、聯系方式
(一)深圳大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匯元樓450
聯系人:劉老師(13510862101)
郵箱:iqed@szu.edu.cn
(二)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聯系人:崔寧(010-66094072)
郵箱:ccpitning@163.com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