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21年,國務院辦公廳發布《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外貿新業態新模式的意見》(國辦發〔2021〕24號),明確提出鼓勵傳統外貿企業、跨境電商和物流企業等參與海外倉建設,提高海外倉數字化、智能化水平,促進中小微企業借船出海,帶動國內品牌、雙創產品拓展國際市場空間。為有效推進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貫徹落實好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和《中國貿促會章程》,于近期立項了《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指南》團體標準,項目計劃編號分別為:CCPIT-CSC-JH2021182。該標準起草工作由深圳大學中國質量經濟發展研究院、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和廣東省貿促會共同牽頭組織,擬于2022年底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為了更好地推動該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起草單位應為依法經營、業績突出,作為海外倉領域排名前列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起草單位應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二)起草人應熟悉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相關工作,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的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
二、起草單位、起草人權利和義務
(一)在正式發布《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指南》團體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列入相關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的名稱。
(二)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人名單。備注:每個單位原則上限定為列名1人。
(三)能夠堅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與該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研討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
(五)能夠共享本單位在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等領域所取得的優秀成果,提供給標準起草工作組參考。
(六)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逐字逐句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七)在可以公開的前提下,向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個人相關研究成果、經典案例和數據,供起草標準參考。
(八)起草單位不得在會議及公共場合攻擊、損毀同行。
三、名額限制
將根據報名情況,選取30家以內的跨境電商和海外倉等領域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作為此項標準起草單位。
四、參與原則
《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要求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并給予一定的技術支持,以確保標準制定計劃項目按時完成。
五、申報要求
擬申請成為《海外倉運營能力培育和評價指南》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貿促機構,請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有關文字材料于2022年6月15日前傳真或郵寄至深圳大學。
六、聯系方式
(一)深圳大學
地址:深圳市南山區南海大道3688號深圳大學匯元樓450
聯系人:劉老師(13510862101)
郵箱:iqed@szu.edu.cn
(二)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
地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聯系人:崔寧(010-66094072)
郵箱:ccpitnin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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