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衛生部發布實施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和谷類食品中香料使用規定》(以下簡稱《規定》)中明確指出,凡適用范圍涵蓋0—6個月嬰幼兒的配方食品不得添加任何食用香料。
據悉,2009年9月1日之前,按照以往《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2007)使用上述香料的嬰幼兒配方食品和谷類食品可在保質期內繼續銷售。
添加劑成為食品成分不算新聞為了解成都市場相關產品的情況,記者進行了調查。在春熙路伊勢丹百貨超市,記者發現,大齡嬰幼兒食用的奶粉配方中,明確標注“添加香精”。售貨員說,這類奶粉一般屬于1歲以后孩子食用的奶粉。而在該超市0—6個月嬰幼兒奶粉中的多個品牌奶粉中,記者并未發現有含有添加劑的產品。
成都東方企業公司是一家生產各類食品添加劑的企業。該公司相關負責人劉興茂告訴記者,香蘭素是一種香精,在食品中起著增加奶香的作用。中國許可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已達1513種;而美國則有2.5萬種以上不同添加劑,應用于2萬種以上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的老三樣———香精、色素、防腐劑,人們早已耳熟能詳,也在食品中發揮著增色作用。“在食物中添加添加劑已經不算是‘新聞’了。”劉興茂告訴記者,在如今的食品生產中,添加劑已成為了一種不可或缺的
成分。過量添加劑會損害嬰幼兒腎據成都市錦江區婦幼保健院景醫生介紹,0—6個月是嬰幼兒生長發育的重要階段,此時的孩子處于無自身保護狀態,身體抵抗力低。奶粉中的香蘭素、乙基香蘭素、香莢蘭豆浸膏等食用香料如果添加過度可能會加重嬰幼兒腎臟的負擔,還可能造成小孩長大后出現不同程度的偏食。
正是有鑒于此,《規定》明確規定0—6個月嬰幼兒配方食品中不得添加任何添加劑,并規定較大嬰兒和幼兒配方食品中可以使用香蘭素、乙基香蘭素和香莢蘭豆浸膏,最大使用量分別為5mg/100ml、5mg/100ml和按照生產需要適量使用,其中100ml以即食食品計,生產企業應按照沖調比例折算成配方食品中的使用量。
本報記者高楊曦食用香精是參照天然食品的香味,采用天然和天然等同香料、合成香料經精心調配而成具有天然風味的各種香型的香精。包括水果類水質和油質、奶類、家禽類、肉類、蔬菜類、堅果類、蜜餞類、乳化類以及酒類等各種香精,適用于飲料、餅干、糕點、冷凍食品、糖果、調味料、乳制品、罐頭、酒等食品中。食用香精的劑型有液體、粉末、微膠囊、漿狀等。
其中,甲基香蘭素因具有香莢蘭香氣及濃郁的奶香,為香料工業中最大的品種,是人們普遍喜愛的奶油香草香精的主要成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