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及其實施條例、《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備案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3號)規定,我委自本通告發布之日起在全市范圍內公開征集2024年度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立項建議。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立項范圍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范圍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條和《食品安全標準管理辦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包括:
(一)地方特色食品的產品標準;
(二)地方特色食品的生產經營規范標準;
(三)使用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檢測的地方特色食品標準中指標的檢驗方法標準等。
地方特色食品包括地方特有的食品原料和采用傳統工藝生產的、涉及的食品安全指標或要求現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不能覆蓋的食品。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農藥獸藥殘留、非法添加物質及摻雜摻假鑒別等不得制定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二、相關要求
(一)立項建議應當符合我市地方特色食品管理需求,促進地方特色食品產業創新和高質量發展。
(二)立項建議應當包括:擬解決的食品安全問題、立項背景和理由、現有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依據、可能產生的經濟和社會影響、標準起草候選單位等。
(三)立項建議應不與國家衛生健康委正在開展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項目計劃重復。
三、報送時限及程序
提出立項建議時,應當同時報送電子文件和紙質文件。
(一)電子文件報送。按照《天津市食品安全地方標準立項建議書》(見附件)格式填寫,與支持材料一并發送電子郵件至政務郵箱mafei6@tj.gov.cn。
(二)紙質文件報送。將填寫的建議書及相關支持材料加蓋公章,郵寄至“天津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地址:天津市河東區華越道6號,郵編:300011,收件人:馬飛)。
(三)立項建議征集截止日期為2024年4月30日。報送的立項建議,按規定的程序進行審查通過后,列入2024年度食品安全地方標準制定、修訂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特此通告。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