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8日,國家衛生健康委和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于發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 2760-2024)等47項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和6項修改單的公告》(2024年 第1號),其中包括首次發布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GB 4806.15-2024)。標準進一步完善了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標準架構,加嚴了食品接觸用材質的管控限制。食品伙伴網對該標準進行了簡要介紹,供大家參考。
1、定義和分類
明確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的定義,即: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中,通過物理或化學方式產生膠接作用的,直接或間接與食品接觸的材料。根據是否與食品直接接觸,分為兩類: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和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2、基本要求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應符合GB 4806.1的基本要求,同時企業應注意減少使用量,降低殘留量,做到全鏈條管控其安全風險。
3、原料要求
直接接觸食品和間接接觸食品的風險不同,標準對兩者的基礎原料采用不同的管理模式。具體參見標準附錄A和附錄B,分別給出了直接接觸和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允許使用的基礎原料及使用要求。
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風險相對較高,管理更嚴格,其基礎原料采用聚合物管理模式,僅能使用附錄A及相關公告中列出的物質。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基礎原料可以用附錄B及其他經過安全評估的物質。直接接觸的基礎原料也可用于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添加劑的使用應符合GB 9685及相關公告的要求。
4、感官和通用理化指標

5、其他理化指標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的特定遷移量、最大殘留量等應符合GB 4806.15的附錄和GB 9685及相關公告的規定。
6、標簽標識
標簽標識應符合 GB4806.1的規定。
黏合劑產品應在標簽上標示產品類別(直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間接接觸食品用黏合劑)。
7、結語
標準從遷移風險角度出發,將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分為直接接觸和間接接觸兩大類,針對這兩類黏合劑不同的使用特點制定了不同的監管要求,包括原料、感官、黏合劑層的理化指標等。《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用黏合劑》將于2025年2月8日正式實施,標準正式實施后,相關企業應注意區分兩類黏合劑,按照標準中的對應要求做好合規管控,保證黏合劑產品以及使用了黏合劑的食品接觸材料及制品的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