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15,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國衛辦食品發〔2024〕4號)要求,福建省衛健委擬訂了《關于進一步優化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征求意見截止時間2024-04-15。進一步優化福建省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管理工作,要求總結如下:
一、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性質
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是將食品安全指標嚴于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的食品企業標準進行存檔、備案的過程。食品企業標準備案不是行政許可。
二、食品企業標準備案流程
取消原備案前公示、審查、加蓋備案章、水印、備案號等環節,改為食品企業標準自我聲明公開。2024年6月1日起,食品生產企業直接登錄全國統一的“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https://www.qybz.org.cn)進行備案。企業在平臺主動上傳、公開其執行的企業標準,進行食品企業標準的自我聲明公開,并完成自我公開承諾,即完成備案。公開承諾內容應包含:備案標準的合法性、食品安全指標是否嚴于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或地方標準等。
三、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責任
企業是食品企業標準備案的第一責任人,對于市場監管、社會監督等發現備案標準違規的,食品企業應當予以改正。企業改正后自行廢止的備案標準,應當在“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予以明示。
四、食品企業標準的廢止與修訂
(一)有下列情形的,企標自動廢止:
1.備案的企標與相關法律法規或與國家標準、地方標準沖突的;
2.企標更新后,被替代的原企標;
3.備案的企標弄虛作假;
4.備案的企標存在食品安全問題;
5.其他應當廢止的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的,企業應對食品企業標準重新進行修訂備案:
1.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標準、地方標準發生變化的;
2.企業生產工藝、食品原料(包括主料、配料和使用的食品添加劑)或配方發生變化的;
3.食品安全監管部門在監管過程中發現問題的;
4.其他同類企業發生重大食品安全事件且與標準有關的;
5.其他應當進行修訂的情形。
省衛生健康監督所于6月底前完成我省食品企業標準備案平臺與“企業標準信息公共服務平臺”的數據對接。原《福建省食品安全企業標準備案管理辦法》(閩衛監督〔2018〕5號)同時廢止。本《通知》有效期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