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即食谷物制品的要求、食品添加劑和(或)食品營養強化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檢驗規則、標志、標簽、包裝、運輸及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沖調谷物制品(復合麥片、黑麥片、燕麥片、谷物脆米、玉米圓片、谷物粉、黑芝麻粉、黑豆片、黑米片)、堅果與籽類食品(黑芝麻、腰果、杏仁、葵花籽、花生、扁桃仁碎、核桃碎、南瓜籽仁)、干果食品(草莓干、芒果干、蘋果干、圣女果干、藍莓干、木瓜干、水蜜桃干)、脫水蔬菜(脫水胡蘿卜、脫水秋葵碎、脫水西藍花、脫水青菜、脫水洋蔥、番茄粉、脫水香蔥)、蜂蜜、麥芽糖漿、低聚果糖、植物油中的一種或多種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黑桑葚粉、黑枸杞粉、黑松露粉、椰漿粉、椰蓉、蔓越莓、椰子片、橙皮干、蛋黃粉、蛋清、濃縮乳清蛋白粉、海苔、食用鹽、食品用香精中的一種或多種,根據需要可在工序中適當加入或不加入食品添加劑(羧甲基纖維素鈉、木糖醇、抗壞血酸、碳酸鈣、碳酸氫鈉中的一種或多種)和(或)營養強化劑(維生素A、維生素B2中的一種或兩種),經原料預處理、熬煮或不熬煮、混料、成型、烘烤或不烘烤、冷卻、涂層或不涂層、包裝等工藝制成的即食谷物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