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0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87號公布《農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將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農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與《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行業標準管理辦法》等標準化部門規章是什么關系?
農業農村標準是指種植業、林草業、畜牧業和漁業等產業,包括與其直接相關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以及農村設施環境、公共服務、鄉村治理等領域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
對下列事項中需要統一的技術要求,可以制定農業農村標準:
(一)農業農村方面的名詞術語、符號、分類、代號(含代碼)、編碼和縮略語,以及通用的指南、方法、管理體系、評價規則等;
(二)作為商品的農產品及其初加工品(以下統稱農產品)、農業投入品的品種、規格、質量、等級、安全、環保以及風險評估等;
(三)農產品的種養殖、收獲、加工、檢驗、包裝、貯存、運輸、交易與利用等產業鏈全過程中的設備、作業、技術、方法、管理、安全、服務、環保等;
(四)農田、水利、能源、道路,漁港、草原圍欄、農產品倉儲和流通,動植物原種良種基地、農業防災減災、農業生態環境保護等農業基礎設施和保障條件;
(五)農村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人居環境、生態環境等農村設施環境;
(六)農村公共教育、醫療衛生、文化體育、社會保障等農村公共服務;
(七)治安防控、矛盾調解、鄉風文明、村務管理等鄉村治理;
(八)其他需要統一技術要求的事項。
《國家標準管理辦法》《行業標準管理辦法》《地方標準管理辦法》等部門規章是對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通用管理規章�!掇r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是在符合標準管理各項通用規章規定的基礎上,對農業農村領域標準化的特別規定。
《農業農村標準化管理辦法》側重農業農村標準制定應遵循的特殊原則和標準的實施應用,主要包括農業農村標準的定義、范圍、制定原則,關于強制性標準、推薦性標準、團體標準及標準國際化等的特殊要求,農業農村標準宣貫、實施、推廣、試點示范、實施反饋、手段融合、標準化服務等方面規定,以及農業農村標準化工作的主要任務、協調職責、監督檢查和標準激勵機制等,是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和建設農業強國戰略、促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建設的重要抓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