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工坊啤酒作為中高檔啤酒,其豐富的品類、口感和個性化的消費場景越來越受到消費者青睞。相對于巨大的啤酒市場基數而言,發展空間前景廣闊。挑戰往往與機遇并存,盡管工坊啤酒成為產業發展的熱門趨勢,但在發展過程中也存在不少問題,亂象頻出。
為促進國內小微型啤酒行業規范化發展,4月25日,由中國酒業協會提出,中國酒業協會團體標準審查委員會歸口的《工坊啤酒及其生產規范》團體標準在2019’中國啤酒產業新趨勢及標準化工作研討會上正式發布,作為小微型啤酒行業首部管理型團體標準,必將會成為工坊啤酒規范化發展的問路石,也將會是啤酒產業發展的助推劑。
《工坊啤酒及其生產規范》團體標準由中國酒業協會啤酒分會于2017年7月啟動了,同年9月正式成立起草工作組,并組織開展行業調研工作。經過討論、審定、公開征求意見等環節,該標準今起正式發布。
該標準按照GB/T 20004.1-2016《團體標準化第1部分:良好行為指南》和GB/T 1.1-2009《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從人、機、料、法、環、測等方面,提出了對從事工坊啤酒業生產和經營的基礎設施、場所、從業人員、工藝技術、生產操作、食品安全質量管理等方面的要求,為工坊啤酒業的規范化管理建立基礎保障。
特別說明的是,《工坊啤酒及其生產規范》團體標準屬于推薦性標準,是對《啤酒》國家標準中工坊啤酒的補充及細化,從生產規范方面來說高于國家標準。相關單位可自愿選擇是否執行該標準。也就是一旦選擇執行該標準,則標準規定的內容對企業就有了強制約束性,監管部門也會按照強制性標準的要求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會同近日發改委發布的《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 征求意見稿)》(取消“生產能力小于18000瓶/小時的啤酒灌裝生產線”(屬限制類)和“生產能力12000瓶/小時以下的玻璃瓶啤酒灌裝生產線”(屬淘汰類)的規定)。這對工坊啤酒從業者來說無疑是近幾年最大利好消息,《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2019年本)》正式發布后,工坊啤酒納入生產許可審查將成為可能,加之《工坊啤酒及其生產規范》團體標準的發布對工坊啤酒從業者來說,將進一步促進小微型啤酒行業規范化發展,對行業發展具有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