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省質量技術監督局獲悉,經國家質檢總局、國家標準委批準,GB/T21824-2008《地理標志產品 永春佛手》國家標準將于2008年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該標準總結了永春佛手傳統特色栽培技術和加工經驗,系統規定了地理標志產品永春佛手的術語定義、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志、標簽與包裝、運輸、貯存,將作為永春佛手地理標志產品后續管理的法定技術標準依據。
永春縣現有佛手栽培面積4.2萬畝,年產量5000噸以上,產值近2億元;年出口2000多噸,創匯近1000萬美元,為全國佛手茶出口基地縣之一。永春佛手于2006年12月經國家質檢總局批準成為地理標志保護產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