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最新發布《關于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兒童用藥有關問題的通知》,新增藥品分為中西藥兩部分,西藥包括“高血糖素”等13種,中藥包括“小兒金丹片”等23種。
此次《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修訂,主要是考慮兒童用藥的特殊性,重點保障參保兒童住院和門診大病的基本用藥需求。修訂的內容包括增補了部分兒童臨床診療必需的藥品品種;二是對《藥品目錄》的凡例進行了補充;三是修訂了部分藥品的限定支付范圍。新增的藥品品種全部按照乙類藥品進行管理。
對《藥品目錄》凡例的補充說明明確,西藥通用名稱中表達化學成分的部分須與《藥品目錄》中的名稱一致且劑型相同,同時有“兒童”、“小兒”、“嬰幼兒”、“兒童用”、“小兒用”或“嬰幼兒用”作為藥品名稱一部分的,可以限定在兒童使用時支付。此次兒童用藥增補品種,除標注有特殊限定支付范圍規定外,均限在兒童使用時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