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14日,日本修訂設備、容器/包裝及其材料一般規范,及修訂設備及容器/包裝的制造標準。內容包括:(a) 降低(i)與食品接觸的錫鍍層、(ii) 金屬及(iii)用于生產或修理設備或容器/包裝的焊料內鉛含量的最大限量;(b)修改按生產標準要求不得電鍍,如鍍錫,的銅或銅合金設備、容器/包裝的范圍。涉及的產品有:(i) 接觸食品的錫板(HS號8007), (ii) 用于生產或修理設備或容器/包裝的金屬(HS號7310, 7323, 7418, 7612, 7615, 7907, 8007, 8215), (iii)用于設備或容器/包裝的焊料(HS號8007),(iv)銅或銅金屬設備及容器/包裝(HS號74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