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屬檢驗檢疫局、中國檢驗檢疫科學研究院,國家質檢總局信息中心、國家質檢總局國際檢驗檢疫標準與技術法規研究中心,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
為有效落實質檢總局2012年相關重點工作部署,保障新形勢下檢驗檢疫工作的順利開展,經各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審議推薦,并征求總局有關業務司(局)意見,我委研究確定了2012年第一批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見附件1)和已下達計劃項目調整表(見附件2),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對項目負責起草單位和參加單位的要求
(一)項目負責起草單位和項目負責人應根據計劃及時安排工作,盡快成立標準起草小組,嚴格履行起草、驗證、征求意見、送審等環節工作程序和要求,務求意見征求過程廣泛且具有針對性,高質量地完成標準制修訂任務。在標準制修訂過程中,項目負責起草單位應主動與主管業務司(局)和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技術委員會做好溝通,使標準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業務工作的要求。
(二)幾個單位共同承擔的項目,由負責起草單位組織項目實施,并根據項目實際與參加起草單位做好溝通,建立必要的項目協調機制,明確各自的分工,協商解決相關技術問題;參加起草單位應積極與負責單位取得聯系,派遣專家參加項目起草小組,承擔起標準相關部分的起草工作。各方共同努力,切實發揮標準研制多方參與、優勢互補的合力作用。
(三)項目負責起草單位應做好對標準研制所需標準樣品、試劑等基礎核心物質供應情況的摸底調查和準備,防止因標準樣品、試劑等缺乏造成標準研制時間后延或項目撤銷情況的發生。
(四)項目負責起草單位應提供標準研制配套經費保障,確保標準研制各環節工作的順利推進。
二、對各單位標準化管理部門的要求
(一)各負責起草單位標準化管理部門要加強對項目執行過程的管理,做好對項目進度、項目協調機制、人員參與情況、執行過程問題等的跟蹤檢查,遇有重大問題應及時向我委匯報;同時要為項目起草小組提供必需的時間與物質保障,確保其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
(二)各單位標準化管理部門應嚴格項目調整審查手續。在計劃項目執行過程中,如項目確需調整,項目負責起草單位應填寫《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計劃項目調整申請表》,所在單位標準化管理部門應認真審核后報送我委,同時通過檢驗檢疫標準管理信息系統上報電子文檔,并按照我委批復的意見執行。《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計劃項目調整申請表》的報送應在項目完成時限三個月(以郵戳為準)之前。
(三)各單位標準化管理部門應加強對本單位經批準延期計劃項目執行情況的督促檢查,強化對項目負責人的時限要求,確保延期項目在核準的延期時限內完成。
三、對各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委的要求
(一)各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委應在本年度計劃下達后,根據本專業計劃數量、項目難度和承擔單位分布情況,對計劃項目的組織實施提出指導性意見,規范相關編制要求,確保項目起始階段的規范實施。
(二)各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委應根據本專業項目實際,適時組織開展項目中期檢查、預審或統稿工作,針對問題做好階段性把關,并與業務工作做好有效銜接。
(三)請各專業委根據自身的人員和業務實際,安排專人對下達的計劃項目進行技術指導,跟蹤項目起草的全過程,確保項目技術路線的準確性和起草質量。
(四)各檢驗檢疫標準化專業委應根據本專業項目特點,對項目在征求意見環節需針對性征求意見的專家人選做出考慮,并及時與項目承擔單位標準化管理部門做好協調。
四、其它注意事項
(一)專業委指導專家、項目負責人和參與單位之間應建立良好的項目協作關系,確保項目的進度和質量。專業委組織項目中期檢查、預審或統稿工作時,應將參與單位納入相關工作當中,切實發揮參與單位在制標過程中的作用。
(二)為擴大檢驗檢疫標準化工作的影響力和服務力度,增強檢驗檢疫行業標準的實用性和有效性,鼓勵各項目負責起草單位吸納有條件和能力、愿意共同參與標準制修訂活動的科研院所、企事業單位參加項目起草小組的工作。
(三)根據專業委意見及整體制標工作需要,我委對個別申報項目內容進行了調整,請相關負責起草單位根據要求調整項目研究內容,并于2012年6月30日前通過檢驗檢疫標準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計劃任務書》。逾期未能提交的將視為無法承擔該項目,我委將取消其對該項目的承擔資格。
(四)標準制修訂補助經費另行下達。
附件:1. 2012年第一批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標準制(修)訂計劃項目
2. 已下達計劃項目調整表
二○一二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國認科[2012]36號
附件:附件
食品伙伴網說明,食品相關行業標準制定項目單獨列表如下:
序號 | 計劃編號 | 專業 | 計劃項目名稱 | 制修訂 | 被修訂標準號 | 采用國際標準或國外先進標準 | 完成時間 | 負責承擔單位 | 參加起草單位 | 備注 |
1 | 2012B116 | 食品 | 出口紅景天及其制品檢驗檢疫規程 | 修訂 | SN/T1363-2004 | 2013 | 西藏檢驗檢疫局 | 應包含紅景天類產品內容 | ||
2 | 2012B117 | 食品 | 進出口化妝品中的喹諾酮藥物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深圳檢驗檢疫局 | ||||
3 | 2012B118 | 食品 | 進出口化妝品中甲醇的測定 多維氣相色譜-質譜聯用法 | 制定 | 2013 | 上海檢驗檢疫局 | ||||
4 | 2012B119 | 食品 | 進出口化妝品中多種禁用著色劑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和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浙江檢驗檢疫局 | ||||
5 | 2012B120 | 食品 | 防曬化妝品中紫外吸收劑的測定 高效液相色譜法和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中國檢科院 | ||||
6 | 2012B121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風險監測工作樣品規范性描述要求 | 制定 | 2013 | 北京檢驗檢疫局 | 湖南局、福建局、安徽局 | |||
7 | 2012B122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專業通用技術要求 使用可追溯性/產品追蹤方法導則 | 制定 | MOD CAC/GL 60-2006 | 2013 | 安徽檢驗檢疫局 | 總局標法中心 | ||
8 | 2012B123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專業通用技術要求 抽樣通則 | 制定 | MOD CAC/GL 50-2004 | 2013 | 山東檢驗檢疫局 | 廣東局、湖南局、福建局 | 應明確報檢單中“批”的定義及抽樣數量 | |
9 | 2012B124 | 食品 | 食品加工衛生表面取樣技術方法 | 制定 | IDT ISO 18593:2004 食品和飼料的微生物學 使用接觸板和拭子表面抽樣技術的水平方法 | 2013 | 福建檢驗檢疫局 | 山東局、安徽局、山西局、北京局、上海局 | ||
10 | 2012B125 | 食品 | 茶葉替代品(花草類)檢驗檢疫規程 | 制定 | 2013 | 安徽檢驗檢疫局 | ||||
11 | 2012B126 | 食品 | 進出口食用干花檢驗規程 | 修訂 | SN/T1020-2001 | 2013 | 湖南檢驗檢疫局 | 北京局 | ||
12 | 2012B127 | 食品 | 蜂產品中氯舒隆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河北檢驗檢疫局 | 吉林局 | |||
13 | 2012B128 | 食品 | 進出口海產品中15種多環芳烴的測定 液相色譜-熒光法 | 制定 | 2013 | 遼寧檢驗檢疫局 | 上海局 | |||
14 | 2012B129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中滅螨醌殘留量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浙江檢驗檢疫局 | ||||
15 | 2012B130 | 食品 | 進出口中藥材中真菌毒素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重慶檢驗檢疫局 | 北京局 | |||
16 | 2012B131 | 食品 | 進出口油料和動植物油脂中多種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山西檢驗檢疫局 | ||||
17 | 2012B132 | 食品 | 進出口根莖類中藥材中多種有機氯、擬除蟲菊酯類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重慶檢驗檢疫局 | 山東局、北京局 | |||
18 | 2012B133 | 食品 | 進出口葡萄酒中多種農藥殘留量的測定 氣相色譜-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新疆檢驗檢疫局 | ||||
19 | 2012B134 | 食品 | 進出口葡萄酒中多種染料的測定 液相色譜-串聯質譜法 | 制定 | 2013 | 吉林檢驗檢疫局 | 寧波局、珠海局 | |||
20 | 2012B135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中紅木素和降紅木素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福建檢驗檢疫局 | 山西局 | |||
21 | 2012B136 | 食品 | 醬油中胱氨酸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海南檢驗檢疫局 | 江蘇局 | |||
22 | 2012B137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中黃樟素、異黃樟素、二氫黃樟素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河南檢驗檢疫局 | 山西局 | |||
23 | 2012B138 | 食品 | 面粉及其制品中偶氮甲酰胺及其降解產物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山西檢驗檢疫局 | 檢科院、深圳局、重慶局、湖南局 | |||
24 | 2012B139 | 食品 | 進出口中藥材微生物學檢驗 | 制定 | 2013 | 吉林檢驗檢疫局 | 重慶局 | |||
25 | 2012B140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中致病微生物分子分型 PFGE法 | 制定 | 2013 | 陜西檢驗檢疫局 | 江蘇局、山東局、吉林局、廣東局、遼寧局 | 請專業委指定專家指導 | ||
26 | 2012B141 | 食品 | 食品常見過敏原LAMP系列檢測方法 | 制定 | 2013 | 中國檢科院 | 廣東局、福建局、山東局、上海局 | |||
27 | 2012B142 | 食品 | 常見食品過敏原可視芯片檢測方法 | 制定 | 2013 | 中國檢科院 | 山東局 | |||
28 | 2012B143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中致病微生物分子分型 MLST法 | 制定 | 2013 | 江蘇檢驗檢疫局 | 檢科院、天津局、珠海局 | |||
29 | 2012B144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專業通用技術要求 食品的分類 | 制定 | 2013 | 江蘇檢驗檢疫局 | ||||
30 | 2012B145 | 食品 | 出口預包裝食品麩質致敏原成分風險控制及檢驗指南 | 制定 | 2013 | 總局標準法規中心 | ||||
31 | 2012B146 | 食品 | 進出口食品不潔物檢驗規程 | 制定 | 2013 | 福建檢驗檢疫局 | ||||
32 | 2012B147 | 食品 | 海產品中有機硒、蛋白硒、多糖硒和核酸硒的測定 | 制定 | 2013 | 浙江檢驗檢疫局 | 應包括電感耦合等離子體質譜法和氫化物發生原子熒光光譜法 | |||
33 | 2012B148 | 食品 | 化妝品及其原材料中二甘醇殘留量的測定 氣質聯用法 | 制定 | 2013 | 江蘇檢驗檢疫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