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毒劑持續消毒效果實驗室評價方法》 標準解讀 一、標準制訂的背景
一直以來,消毒在歷次傳染病尤其是新冠疫情防控中發揮了重要作用,是切斷傳染病傳播途徑的有效手段。新冠肺炎疫情凸顯出傳染病暴發會導致現場消毒需求急劇增加的問題;現有的化學消毒方式多為一過性,需要反復消毒,頻次不易確定,在實際應用過程中要進行多次消毒,人員工作量大;化學消毒劑本身具有一定的毒副作用,過量或不當使用易對環境和人體造成傷害。
國外已經有經過EPA認證的長效消毒劑的產品,國內目前還沒有相關產品認證,現有產品多為評價具有長效抗抑菌作用,無法評價持續消毒作用。英國標準協會BSI發布的PAS2424:2014用于檢測長效化學消毒劑用于硬質非多孔表面上的持續消毒活性。美國環境保護署EPA發布的標準用于檢測消毒劑在應用于無生命、無孔、非食品接觸硬表面后的持續消毒效果。我國現有的對消毒劑進行消毒效果評價的實驗方法是將消毒劑應用于載體,并在檢測微生物之前保留一段規定的時間,但這種方法應用于消毒劑的長效消毒效果評價的局限性在于應用消毒劑后載體表面保持原狀(載體表面在應用消毒劑后不受干擾)。但實際應用消毒劑后,表面就會不斷受到磨損,例如觸摸和擦拭。因此,需要制定檢測消毒劑持續消毒作用的評價方法,更好的進行檢測和評價。
二、標準發布的重要意義
該標準的發布可實現對具有持續消毒作用消毒劑的實驗室評價,從而豐富消毒效果評價方法種類,進一步完善我國消毒產品評價體系,為我國具有持續消毒作用的消毒劑評價提供可能,規范此類產品的效果評價工作,引導該類產品的生產、使用和檢測評價。
三、重要指標的制定依據 (一)題目和適用范圍
根據標準預審會意見,將標準題目調整為“消毒劑持續消毒效果實驗室評價方法”,適用于消毒劑對硬質無孔物體表面的持續消毒作用實驗室效果評價。
(二)術語和定義 持續消毒作用參考了國家名詞委最新消毒學名詞術語釋義(討論稿),初始接種、再接種和最終接種主要參考BSI和US
EPA發布標準中的相關規定,硬質物體表面參考現有消毒標準體系中規定,經標準起草組討論會確定。“初始接種”、“再接種”和“最終接種”是對試驗過程特定操作流程做出明確定義。
(三)試驗方法
1.試驗菌株的選擇延續了國外標準在細菌繁殖體上的選擇,同時考慮到目前國內相關產品效果的可及性以及三家實驗室比對結果情況,確定金黃色葡萄球菌和大腸桿菌兩個菌種,菌株選擇與我國消毒試驗用微生物菌株代表性選擇保持一致;染菌載體采用我國消毒試驗常用載體片,性狀、材質等與國外標準接近或一致;儀器耗材等的選擇在參考國外標準的基礎上,采用我國物品型號、規格,可確保試驗方法科學性、準確性。
2.染菌菌懸液的制備,金黃色葡萄球菌(ATCC 6538)和大腸桿菌(8099)的復蘇、傳代和培養方法參照GB/T
38502《消毒劑實驗室殺菌效果檢驗方法》、WS/T 683《消毒試驗用微生物要求》和WS/T
10009《消毒產品檢測方法》中相關規定,菌懸液濃度與標準要求保持一致。
3.染菌載體的制備、不同組的處理以及擦拭準備,以我國消毒試驗載體法為基礎,結合國外相應標準的指標要求,確定了試驗組、陽性對照組和陰性對照組的區分和預處理。染菌載體中2片作為試驗組,另外2片作為陽性對照組。初始接種、再接種和最終接種菌量原則與國外標準一致,并兼顧我國消毒試驗體系的要求;擦拭裝置的制作、固定與國外標準保持一致,經三家實驗室結果比對,具有可重復性和穩定性。
4.擦拭程序主要參照BSI標準干擦拭、干擦拭后再接種、濕擦拭、濕擦拭后再接種、以及最終接種的流程,結合多次試驗結果和三家實驗室人員兩輪實驗結果,確定完成兩次完整擦拭循環,在第三個擦拭循環進行濕擦拭后,室溫干燥1
min至不銹鋼片表面完全干燥,隨后進入最終接種流程。 (四)結果判定
試驗重復次數、殺滅對數值的要求與我國載體法要求一致。作用時間要求與國外標準和實驗室驗證結果基本一致。要求試驗重復三次,各次試驗殺滅對數值均≥3.00則可判定該消毒劑具有24小時持續消毒作用。該判定指標與國外標準一致,同時也符合國內相關產品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