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有關單位,各市(州)市場監管局,有關企(事)業單位和行業協會:
為推進《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貫徹落實國家標準化發展綱要的實施意見》落地落實,結合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5年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項目設置
為加快構建我省高質量發展標準體系,助推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鼓勵我省企事業單位積極參與標準制定工作,根據2025年標準化經費預算安排,擬補助國際標準制定項目1項、國家標準制定項目4項、行業標準制定項目1項、地方標準制定項目5項、團體標準制定項目補助2項(經專家評審,補助項目不足時可適當調整)。
二、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應同時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貴州省行政區域內合法注冊、連續生產經營三年以上的企業法人、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2.申報單位有效貫徹執行標準化等法律、法規和政策;
3.申報單位3年內未發生重大的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和公共衛生等責任事故,社會信用良好,未被列入嚴重失信名單;
4.申報單位為國際標準、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排名前三、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排名第一(如果排名第一為行政機關或排名第一的單位主動放棄,排名第二單位可依次申報,最多可類推到排名第三的單位)的起草單位。
(二)申報項目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每個單位可申報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和團體標準補助項目各1項,且項目未獲得過貴州省內的標準制定補助;
2.項目已經正式發布,開始實施日期在2021年1月1日之后,且已實施一年以上;
3.項目符合省委、省政府重點支持發展方向,對貴州經濟社會發展有較大促進作用。
三、評選程序
(一)組織申報。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在本行業、本區域內組織宣傳動員,指導幫助具有申報意愿的單位自愿申報。申報單位應在規定時限內,根據申報項目的行業分類,向對口的省有關行業主管部門或歸屬地市(州)市場監管局提交申報材料,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附件1)、自我評價表(附件2)和標準文本等相關證實性材料。申報單位對提供材料的真實性和準確性負責。凡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取消申報資格且五年內不得再次申報。
(二)審核推薦。各行業主管部門、各市(州)市場監管局對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審核無誤后擇優進行推薦,每類標準項目僅可推薦1項,并在申報表上簽署推薦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專家評審。分行業類別組織專家對申報資料開展評審,對應2025年標準制定項目分配,按評審得分從高到低進行排序。有關評審結果信息在省市場監管局門戶網站上予以公示。
(四)補助撥付。經公示結束且無異議的,按照《貴州省標準化補助經費分配管理辦法(試行)》相關規定和財政經費管理要求,對有關單位撥付標準制定項目補助。
四、其他事項
申報時間自本通知印發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申報材料包括紙質版(一式六份)和電子版。
聯系人:省市場監管局標準化處張燕茹;聯系電話:0851-85827953;電子郵箱:stan1705@163.com;郵寄地址:貴州省貴陽市中華南路66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1704辦公室,郵政編碼:550001。
附件:1.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申報表
2.貴州省標準制定補助自我評價表
2025年5月6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