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團體標準管理規定》(國標委聯〔2019〕1號)和《廣東省質量檢驗協會團體標準管理辦法》規定,《水質檢測智慧實驗室建設和運維技術規范》團體標準現公開征求意見,征求期限自2025年4月30日起,至2025年5月29日止。有關意見請反饋至本會秘書處。
聯系人:招原春(020)38835232 郵箱:gdaqi@gdaqi.org
附件下載
附件3:廣東省質量檢驗協會團體標準征求意見表.doc
附件2:《水質檢測智慧實驗室建設和運維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征求意見稿編制說明.pdf
附件1:《水質檢測智慧實驗室建設和運維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征集意見稿.pdf
關于《水質檢測智慧實驗室建設和運維技術規范》團體標準征集意見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