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煙臺市無公害蔬菜監測中心公布了《2008年煙臺市區農殘嚴重超標蔬菜處理意見》,要求各市場、基地和超市嚴格按照嚴重超標蔬菜處理意見對發現的蔬菜進行銷毀,對銷毀的農殘嚴重超標蔬菜,按當地平均零售價格40%的標準補償給菜農或者蔬菜經營者。
煙臺市無公害蔬菜監測中心根據煙臺市政府《關于實施市區放心菜工程的意見》,制定了《2008年煙臺市區農殘嚴重超標蔬菜處理意見》。要求市場(超市)主辦方與蔬菜經營業戶簽訂“市場蔬菜質量安全協議書”,作為農殘嚴重超標蔬菜處理的依據。檢測人員檢測出農殘嚴重超標蔬菜后,將及時上報主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將“毒菜”就地封存,同時報請煙臺市無公害蔬菜監測中心予以確認,由該中心和工商部門監督予以銷毀。重量在30公斤以下的,市場檢測室經過復檢確實超標的,由各單位自行組織銷毀。此過程一般當天一次性完成。
“銷毀‘毒菜’必須考慮到菜農和經營者的利益,盡可能地減少他們的損失,”該中心一名負責人告訴記者,對銷毀的農殘嚴重超標蔬菜,將按當地平均零售價格40%的標準補償給菜農或者蔬菜經營者。農殘嚴重超標蔬菜銷毀后,由市場(超市)主辦單位足額補償給相應業戶,該費用由煙臺市無公害蔬菜監測中心列支。
據介紹,市場主辦單位未對農殘嚴重超標蔬菜進行銷毀的,有關部門將對其進行嚴肅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對農殘嚴重超標蔬菜銷毀有異議的,有關單位或個人可申請進行復檢,復檢仍為嚴重超標的,其相關費用由申請方負擔,復檢為合格蔬菜的,由此產生的相關費用及損失由煙臺市無公害監測中心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