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署2009年10月1日發布了G/TBT/N/USA/491號通報,標題為:流量計、天然氣壓力計和高溫計中使用的汞元素重要新用途規則。
環保署(EPA)現根據有毒物質管理法第5(a)(2)條,提出關于在流量計、天然氣壓力計和高溫計中使用汞元素的重要新用途規則,最終法規生效時已經投入使用產品中的汞元素除外。此項措施就法規提案指定的重要新用途活動要求生產(包括進口)或加工汞元素的人員至少在活動開始之前90天通報EPA.法規提案規定的人員不免除重要新用途報告責任,如果他們進口汞元素到美國或作為產品的一部分加工汞元素。要求通報給EPA提供機會以評估用途,如必要,可在開始之前禁止或限制該項活動。
該規則擬批準日期及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2009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