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標嚴格規定:PVC保鮮膜須標禁微波使用
下月起,您購買保鮮膜時要先看看包裝上的"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等警示語。12月開始實施的新國標將對食品保鮮膜的使用安全作出嚴格規定。
國家質檢總局昨天發布消息,國家標準《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將從12月起正式實施,除了PE保鮮膜外,PVC、PVDC食品用保鮮膜首次列入國標范圍。
新國標要求,PVC保鮮膜應在包裝上標注"不能接觸帶油脂食品"、"不得微波爐加熱"、"不得高溫使用"等警示性語言;如保鮮膜宣稱可微波爐加熱使用的,應標有"可微波爐使用"、加熱方式及最高耐溫溫度等。
一次性餐具不能亂標"可降解"
同樣是接觸食品的包裝容器,12月還將開始實施的是《塑料一次性餐飲具通用技術要求》國家標準。長期不被認可的一次性塑料飯盒等不可降解餐飲具將有合法地位。同時,一次性餐具將不能亂標"可降解"字樣。
新國標對塑料一次性餐飲具的耐熱水性能、耐熱油性能、漏水性能、負重性能以及微波爐耐溫性能等都作了具體的規定。
相關標準請參考:http://www.lsgzd.com/standard/sort/3/18672.html GB 10457-2009 食品用塑料自粘保鮮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