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食品監督管理,杜絕偽劣食品的生產,保障人民群眾食品消費安全,恩平市質監局和公安局近日聯合行動,查處一批未獲得QS認證的花生油小作坊,收繳了一批機械及生產原料、成品油。
根據國家規定,花生油產品實行市場準入制度,生產經營單位必須具備保證產品質量安全的必備條件,申請并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QS認證)后才能生產銷售。
在近期的檢查中,部分未取得QS認證的小作坊仍頂風違法生產銷售花生油,群眾意見很大。日前,廣東省恩平市質監局在該市公安局和當地政府的大力支持下,對牛江鎮、圣堂鎮兩地無QS認證生產加工企業進行查處。行動共查處無QS認證生產加工企業4家;現場拆除榨油機主要部件,扣押成品花生油產品2450公斤,花生原料354公斤,查封花生油產品1240公斤,花生原料2500公斤,生產設備4臺;對其中2家涉嫌生產不符合法定要求花生油產品的前店后廠式小作坊進行立案查處。
根據《國務院關于加強食品等產品安全監督管的特別規定》,依法應當取得許可證而未取得許可證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沒收違法所得、產品和用于違法生產的工具、設備、原材料等物品,貨值金額不足1萬元的,并處10萬元罰款;貨值金額1萬元以上的,并處貨值金額10倍以上20倍以下的罰款;構成非法經營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未取得食品生產許可證的生產單位,應立即停止非法生產加工行為,市質監部門一經發現,將依法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