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根據《標準化法》《廣州市標準化協會團體標準制定程序》規定,我會組織開展了2023年度團體標準復審工作,對2020年發布的團體標準進行了復審,經自評和專家評審,形成如下復審意見:
一、T/GZBZ 1—2020《標準化服務工作規范 標準化良好行為創建》、T/GZBZ 3—2020《水產市場誠信計量管理規范》和T/GZBZ 5—2020《公共圖書館物業服務規范》繼續有效。
二、T/GZBZ 2.2—2020《品牌認證 第2部分:實施要求》和T/GZBZ 4—2020《餐飲場所城鎮燃氣設施設置及使用規范》建議修訂;原標準至2024年6月30日自動廢止。
廣州市標準化協會
2024年2月2日
(聯系人:方海燕,電話:020-83228170,188188004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