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林標準計量局(BSMD)2009年8月12日發布了G/TBT/N/BHR/135號通報。
為保護消費者食品安全,巴林制定關于調味酸奶的技術法規草案。該技術法規草案規定海灣標準GSO調味酸奶第7和第8條(標簽和包裝)規定的要求為強制要求。具體如下:產品容器應清潔無害、水密氣密密封并且能夠防止產品特性改變,產品應以能夠防止外部污染的方式包裝。草案還規定了標簽要求:(1)按脂肪率劃分產品類型(全脂、部分脫脂及脫脂)、如果產品是用奶粉或煉乳制成聲明"由奶粉或煉乳制成"應以相同字體清楚地印在產品名稱下方、如果加工產品使用或部分使用了牛奶以外的其他奶應提及奶源動物、應聲明每100毫升產品的營養信息或提供包含的能量(卡路里)、應聲明生產日期及有效期。
該提案擬批準日期及擬生效日期:待定。提意見截止日期為通報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