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為完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體系,提升我國農業轉基因安全標準的科學化水平,做好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關標準制修訂工作,為加快推進生物育種產業化提供技術支撐,按照《農業農村標準項目庫管理規定(試行)》(農質標函〔2022〕78號)要求,現公開征集2024年度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入庫項目建議。具體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統籌考慮生物育種產業化及各新型生物技術的發展現狀,緊跟行業發展趨勢,著眼生物育種產業化前景,宏觀布局、頂層設計,以“規范性、科學性、實用性、前瞻性”為指導思想,制定符合我國國情,適應生物育種產業化發展新形勢及新要求,并與國際接軌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技術標準,保障人體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農業生物技術健康發展。
二、征集項目范圍
(一)基礎標準
在已發布國家標準、農業行業標準的基礎上,結合我國生物育種產業化發展趨勢并對標國際接軌,梳理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關需求,對術語、定義等基礎性、通用性標準及時進行適當的補充完善。
(二)安全監管
圍繞研究與試驗監管、生產與加工監管、經營(流通)管理及檢測機構管理等方面,制定和完善相應的安全監管標準。建議優先針對與技術標準發展不匹配、不同步的早期監管標準進行修訂或立項。
(三)安全評價
圍繞分子特征、環境安全和食用安全等三方面需求,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安全評價標準。建議優先針對新型生物技術發展需求補充完善相關安全評價配套標準。
(四)安全檢測
圍繞產品成分檢測、環境安全檢測和食用安全檢測等三方面需求,制定和完善相關的安全檢測標準。建議優先針對有應用前景的轉化體產品成分定量檢測標準及基因編輯等新型生物技術動、植物產品的檢測標準進行立項,并進一步優化現有轉基因篩查鑒定標準。
(五)其他標準
其他需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相關技術要求與規范標準。
三、有關要求
(一)標準建議要求
項目立項建議要與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法律法規及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體系框架(見附件1)相協調、相銜接;制定的項目不應與已發布或已立項的標準項目重疊或交叉;修訂的項目應明確說明標準修訂的必要性和緊迫性。
(二)提升標準質量
項目建議應當具備扎實的前期科研基礎,標準制修訂時機成熟,針對我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監管、評價和產業化的主要問題,技術內容科學合理。立項建議應當包括需要解決的重要問題、立項必要性和依據、主要技術內容、已完成工作情況、預計完成時間等。優先支持已形成草案的標準項目立項。
(三)承擔單位要求
標準項目承擔單位應為相關領域的技術機構、科研機構、教育機構,具有標準研制相關工作經驗,能夠提供相應保障條件,確保按時、保質完成標準制修訂工作。鼓勵項目承擔單位聯合相關單位組成協同組,共同承擔標準制修訂工作。
(四)完成時限要求
項目完成周期(從下達研制計劃到完成報批)不超過12個月,如需延期,需向業務主管司局提交延期申請,延期不超過12 個月。如需跨年度實施的重大項目,申請立項時需作出說明,明確各年度目標任務。項目承擔單位有未按時完成制修訂任務或未通過考核評估,限制入庫新的標準項目。
四、其他事項
(一)本次征集的立項建議經專家評審后,將作為2024年入庫項目建議推薦上報。
(二)2023年已經入庫的項目(見附件2),提交材料后直接推薦上報。
(三)請各有關單位填寫入庫項目建議表(見附件3)、立項建議書(見附件4),于2023年11月10日前將電子版(附件3為Excel格式,附件4為Word格式及蓋章掃描后的PDF格式)報送至標委會秘書處。郵件名稱統一為“單位名稱+推薦立項標準項目名稱”。
(四)聯系方式
聯系人:陳子言
電話:010-59198139, 18311168835
E-mail:zjybwh@163.com
附件:1. 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體系框架
2. 已入庫項目清單
3. 入庫項目建議表
4. 2024年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領域農業行業標準立項建議書
全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202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