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2009年6月4日發布了G/TBT/N/USA/417/Add.1號補遺。
食品藥品管理局(FDA)提議修訂瓶裝水法規,要求瓶裝水生產商必須對成品瓶裝水檢測原水大腸菌總數,還要求如果在原水中檢測出大腸菌,瓶裝水生產商應確定該大腸菌是否是大腸桿菌(E.coli)-糞便污染指標;另外,還修訂了瓶裝水法規,要求如果在成品瓶裝水中檢測出大腸菌,瓶裝水生產商應確定該大腸菌是否是大腸桿菌(E.coli);修訂了瓶裝水標準中關于偽劣的規定以反映由于存在污物導致偽劣的可能性。包含大腸桿菌(E.coli)的瓶裝水被視為偽劣,包含大腸桿菌(E.coli)的原水被視為不安全、衛生質量不合格,禁止用于瓶裝水生產;修訂了瓶裝水法規,要求瓶裝廠在使用大腸桿菌(E.coli)檢測為陽性的原水之前,采取適當措施矯正或消除原水大腸桿菌(E.coli)污染的原因,而且瓶裝廠必須保留此類措施的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