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1日,日本厚生勞動省發布食安檢發第0511001號通知,于近日在對添加劑、器具、容器包裝及玩具的檢查中,將檢查中心較難實施的部分項目委托注冊檢查機關進行試驗。具體實施方面的注意事項如下:
1. 關于委托注冊檢查機關所需的檢體數,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企劃情報課檢疫所業務管理室將另行通知。
2. 對于分配了檢體數,并需與注冊檢查機關簽訂委托協議的檢疫所,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企劃情報課檢疫所業務管理室將另行指定。
3.根據需要,醫藥食品局食品安全部企劃情報課檢疫所業務管理室將另行提供部長通知附加3-(1)相關的地方厚生發出的命令及確認其改善狀況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