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質監局正式發布實施了由大田縣茶業局和質監局共同起草的《金觀音烏龍茶綜合標準》地方標準。 金觀音烏龍茶品種自2003年在大田縣推廣種植以來,產品質量良好,色、香、味俱佳,深受生產者與消費者的喜愛,特別是大田生產的金觀音在2005年、2007年全省茶葉品評活動中連獲"福建省名茶"稱號,市、縣茶葉品評活動中屢獲桂冠。目前,該品種的推廣面積達1.5萬畝以上,五年后將達3萬畝。
《金觀音烏龍茶綜合標準》地方標準的發布和實施,標志著金觀音烏龍茶產品在品種的來源、特征、性狀,栽培技術管理,初、精制加工技術、成品茶定義、質量要求、檢驗方法、標簽包裝、貯藏運輸等諸多方面都有了科學權威、規范統一的標準依據和嚴格的界定。該標準共有品種、栽培技術規范、加工技術規范和成品茶四個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