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葉洲)9日,衛生部公布了《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管理規定》,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規定指出,我國將設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委員會,并依法及時向社會公布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是指對食品、食品添加劑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對人體健康可能造成的不良影響所進行的科學評估,包括危害識別、危害特征描述、暴露評估、風險特征描述等。
規定指出,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將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下達風險評估任務,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及時依法采取相應的監測、檢測、通報和監督措施。
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應獨立開展風險評估,保證風險評估結果的科學、客觀和公正。國務院農業行政、質量監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在發現某一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性隱患的;或因科學技術發展,需要對某一食品或食品危害因素進行重新評估的可以提出風險評估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