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單位:
2016年12月,由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與中商企名優特(北京)認證中心聯合研制的《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編號:T/CCPITCSC 001-2016)發布實施。六年來,該標準為“名特優商品”評價工作提供有效的評價依據,發揮了積極的作用。
為滿足市場需求,適應我國經濟發展的新形勢、新格局,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與中商企名優特(北京)認證中心聯合決定,對《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進行修訂完善,將標準名稱調整為《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相關起草修訂工作由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與中商企名優特(北京)認證中心共同牽頭組織,為了更好地推動該團體標準制定工作,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征集《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起草單位、起草人資格條件
(一)起草單位應為依法經營、業績突出,在名特優商品生產加工制造、流通與貿易領域,取得明顯優勢地位、擁有自主品牌,或在名特優商品產業發展方面,理論、技術排名前列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起草單位應具有較高的社會影響力和美譽度。
(二)起草人應深知名特優商品的構成元素及市場需求和導向,具有較豐富的實踐經驗和較高理論水平,并能積極參與標準起草的各項工作,確保標準的適用性、有效性和先進性。
二、 起草單位、起草人權利和義務
(一)在正式發布《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的起草單位中列入相關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的名稱。
(二)將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主要人員姓名列入《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起草人名單。備注:每個單位原則上限定為列名1人。
(三)能夠堅持全程參加標準起草工作會議,按時完成標準起草工作組分配的各項工作任務。
(四)按時參加與該標準起草相關的各類座談會、討論會、協調會及調研活動。
(五)能夠共享本單位在名特優商品及產業發展領域所取得的優秀成果,提供給標準起草工作組參考。
(六)在標準起草過程中發表獨立見解,并逐字逐句對標準提出建設性修改意見。
(七)在可以公開的前提下,向標準起草工作組提供個人相關研究成果、經典案例和數據,供起草標準參考。
(八) 起草單位不得在會議及公共場合攻擊、損毀同行。
三、名額限制
將根據報名情況,選取30家以內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作為此項標準起草單位。
四、 參與原則
《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應對所制定標準的質量及其技術內容全面負責,要求參與標準起草工作的單位應提供必要的資源并給予一定的技術、資金支持,以確保標準制定計劃項目按時完成。
五、 申報要求
擬申請成為《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的企業、事業單位、行業協會商會和高等院校,請填寫申報表,經所在單位蓋章后,連同有關文字材料于2022年10月30日前傳真或郵寄至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標準工作部。
六、 聯系方式
(一)中國貿促會商業行業委員會標準工作部
地 址:北京市西城區復興門內大街45號
電 話:010-66094072
郵 箱:ccpitning@163.com
聯系人:崔寧
(二)中商企名優特(北京)認證中心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體育場東路甲二號
電 話:010-65305695
聯系人:陳超
附件:
《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申報表
關于公開征集《中國名特優商品評價規范》團體標準起草單位和起草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