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7日,中國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SAC)發布了國家標準《食用香精標簽通用要求》。本標準規定了食用香精的標簽要求及應標示的內容。
食用香精是食品工業及其他相關工業的原料,其產品標簽主要是為加工企業提供必要的信息,因此其標簽要求與預包裝食品標簽有區別。本標準是在參考GB 7718-2004《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以及《食品添加劑衛生管理辦法》基礎上,根據食用香精行業的特點制定的。
小知識:食用香精是由食品用香料和食用香精輔料組成的用來起香味作用的濃縮調配混合物(只產生咸味、甜味或酸味的配制品除外),它可以含有也可不含有食用香精輔料。通常它們不直接用于消費。食用香精包括食品用香精、飼料用香精和接觸口腔、嘴唇產品用香精與餐具洗滌劑用香精。